怎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申请

怎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申请

  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讨回自己的正当报酬,很多朋友们对其流程可能了解不太多,那么怎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申请?本期经理人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怎么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仲裁流程如下:

  1、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2、开庭审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于开庭五日内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自动测速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3、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资源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范围如下:

  (一)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二)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三)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四)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五)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六)工友同事的证人证言;等等。

  二、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即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仲裁时间点:

  1、1年

  这个是劳动仲裁的时效,自得知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起一年之内必须仲裁,超过1年的,不再受理,如果属于在劳动存续期间内拖欠工资,应该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2、5日

  仲裁机关受理后5日之内表示含糊不清的,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3、45日

  整个仲裁期限不能超过45日,但是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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